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廖倩
本报讯 2000年5月13日晚,陈某伙同徐某、黄某策划绑架同村村民赵某,并作了具体分工。次日凌晨零时许,陈某驾驶出租车接了徐某和黄某之后,三人携带手铐到秀屿区月塘乡赵某家中,绑架了一个人到城厢区。由于夜晚天黑,三人事后才发现绑错了人,将赵某的父亲给绑架了。
三人索性将错就错,打电话向赵某索要15万元赎金。5月16日,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徐某和黄某被警方当场抓获,之后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陈某在东窗事发之后潜逃在外,去年12月10日,陈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昨日,记者从秀屿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了这起案件,36岁的陈某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