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伟 通讯员 丁杨菲
本报讯 记者昨从长乐市工商局获悉,日前长乐市政府拨款160万元,对2011年度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奖励。其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获得100万元中国驰名商标奖励,长乐力恒锦纶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每家获得5万元,总计60万元福建省著名商标奖励。
目前,长乐市共有注册商标3000余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件,福建省著名商标42件,福州市知名商标6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