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本报讯 多名未成年人因缺钱花,便结伙多次剪盗通信电缆,低价售卖电缆铜丝,严重扰乱当地居民的通信秩序。日前,莆田城厢区法院对这个专门盗窃电缆的犯罪团伙进行宣判,其中三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少年被免责,一名17岁少年朱某以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1.8万多元。
2011年2月以来,在城厢区霞林街道一小学附近的工地,连续发生多起通信电缆被盗窃的案件,此事引起警方的注意。同年5月25日,警方通过侦查,发现在工地上有4名嫌疑人正在焚烧电缆线,其中两人当场被抓获,两人逃离现场,警方当场缴获通信电缆线423米,追回作案工具锯子一把。6月21日,莆田警方在辖区网吧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中,3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只有朱某时年17岁,系城厢区东海镇人。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他们在该工地上所作的5宗案件。据经办法官介绍,朱某父母今年都还未满40岁,以捡破烂为生,其自幼跟随祖父母生活,家庭经济困难。父母早出晚归,供朱某上了莆田知名中学,可朱某仅读一年就自动辍学步入社会,与他人结伙走上犯罪道路。据朱某交代,从参与这个通信电缆盗窃团伙以来,他参与作案5宗,前4次一共盗剪通信电缆线365米,第五次就是5月25日,没想到正在焚烧取铜丝时就当场被逮了。平时,他们卖铜丝的钱,都拿去一起挥霍,等钱花完了再一起去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