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郑洁 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 福建省某医院的一名出纳挪用118万余元公款去炒股,亏得一塌糊涂,只剩20多万元。近日,此人被福州鼓楼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郑某某于1995年5月至6月间,利用担任福建省某医院财务科出纳的职务便利,在办理收款、存款业务过程中,将收款不存入单位银行账户,多次擅自截留单位公款共计118万余元用于个人炒股。案发后,福建省某医院仅追回损失26.9万余元元,至今尚余91.1万余元的公款损失未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