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
本报讯 开设赌场遭现场查获,莆田荔城区的林某杰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但是,近日,由于林某杰在缓刑期间连续数月不按时参加社区矫正学习而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入狱一年。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这是荔城区首例因不参加社区矫正被撤销缓刑的案件。
曾积极自首受到从轻处罚
去年1月,荔城区的林某杰在黄石镇瑶台村租用了一房子用于开设赌场,朋友林某庆按赌金的5%收取堂金,林某树负责赌场内的全部事务。几人每天召集数十人采用“两支牌”的方式进行赌博。
但是,赌场刚刚经营三天便被当地警方查获,警方现场扣押赌资现金人民币51060元。身为主犯的林某杰在半年之后,于2011年8月26日到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投案自首。
去年12月16日,荔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认为,林某杰虽系主犯,但有悔罪表现,能主动投案自首,主动预交罚金人民币10000元,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连续脱管三月缓刑被撤销
判决生效后,林某杰被交付当地司法所执行,可是他却抵制社区学习。据统计,自2012年1月以来,林某杰未能按时到荔城区司法所作思想汇报,拒绝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和公益劳动,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劝导仍不改正,连续脱管三个月以上,情节严重。
司法所认为,林某杰的行为违反了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如继续执行缓刑,将对社会带来危害。据此,荔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荔城法院作出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书面建议。
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罪犯林某杰在接受社区矫正的缓刑考验期限内,脱离监管三个月以上,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和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并及时移送相关材料交付公安机关予以执行。
据了解,这起案件是荔城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撤销缓刑案,这是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的首例因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违反规定被撤销缓刑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