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前不久,仙游枫亭镇的陈先生家里要装修房子,于是他花了10.7万元,向该镇铺头村村民黄某购买了某品牌的水泥254吨,谁知在使用期间却发现该水泥的凝结度很差,根本无法使用,陈先生于是找到黄某,要求他对此事负责,可黄某却以水泥质量问题需要由厂家来解决进行敷衍。
在多次与黄某交涉无果后,陈先生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枫亭工商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经工商人员对陈先生所用批次水泥进行检测,发现水泥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经过调解,24日下午,黄某最终同意赔偿陈先生10.7万元的水泥购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