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林乃婷 蔡清清
本报讯 7月19日,莆田城厢区的陈先生在梅园路某超市购买了一箱茶饮料,回到家打开盖子,正要品尝饮料,却闻到了一股怪怪的臭味,陈先生立即找到了超市,并通过超市与饮料经销商取得了联系。经销商得知情况后,派人到陈先生家中现场确认了茶饮料确实存在问题,并当场表示将委托超市为陈先生更换一箱新饮料,再补偿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之后,超市仍然没有按与经营商的约定兑现补偿,无奈之下,陈先生便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在城厢区工商局的协调下,昨日上午,超市答应立即履行赔偿承诺,并向消费者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