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周德庆 通讯员 融检
本报讯 福清的退休工人王依姆,以投资和帮忙调动工作为幌子,先后骗走了陈某、林某和董某共70多万元。日前,经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福清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依姆有期徒刑13年,罚金5万元。
经调查,退休后,王依姆不甘寂寞,编出种种理由四处“忽悠”。2007年,她谎称要到外地投资土方工程和房地产项目,先后骗走陈某18万多元。
2年后,她租来一套房后,伪造了这套房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卖断契等,并将房子以20万元“卖”给了董某。得逞后,王依姆又出新花招,用帮忙调动工作的名义,先后两次共骗取了林某17万元,为了取得林某的信任,她把一套房子的“卖断契”交给了对方。去年3月15日,她又以投资急需钱为由,让林某将自己的一处套房进行抵押,从吴某的典当点内借了20万元。不久,这20万元又被王依姆骗走。
随后,在林某的再三催讨下,王依姆担心骗局被揭穿,逃离了福清。去年9月30日,王依姆在深圳的一家酒店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