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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议 九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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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议 九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

 

N福建日报

本报讯 26日下午,省长苏树林主持召开第9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通过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1-2030)》。会议强调,本次规划的编制是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打造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载体、探索两岸区域合作的新模式,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会议听取了近期全省重大交通事故情况汇报,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九条措施》。

1 要强化重点车辆安全整治。各县(市、区)要排查摸清辖区内客车、旅游车、危货车、渣土车、农用车等数量和基本情况,开展专项清查整治,重点打击非法载客、非法改装、已报废、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或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的车辆,采取从严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2 要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路段联合排查,把高下边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路段作为隐患整治重点,优先组织实施。

3 要整治国省道危险路段。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公路工程设计、交竣工阶段的安全评价工作。

4 要推行客运车辆夜间停车落地休息制度。调整省内客运企业客车发车时间,加强对夜间客运车辆动态监管,设立停车休息点并做好服务工作。

5 要加强驾驶人源头监管。加大驾驶人考试工作监管力度,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将驾校资质与其学员交通违法情况进行挂钩。

6 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7 要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结合农村安保工程建设和道路改造升级,增加、更新农村客运车辆,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

8 要加大行车秩序管控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增强重要道口、路段、重点时段执勤警力,强化交通违法行为即时威慑、查纠工作。

9 要严格落实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和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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