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周锡银 张超晖 实习生 陈丽萍
本报讯 前些天,本报报道了福州连江的一些房东抬高电价。这几日,台江区建新市场的店家又向本报反映,物业向他们收取的电费高得离谱。
一些市民把这些抬高电价的房东和物业形象地称为“电价二哥”。昨日,记者走访了台江区建新服装批发市场,记者计算发现,仅该市场的电费公摊一项总额就已接近总电费,且物业按1元到1.15元向租户收取电费,也高于市面上的电价。
店主投诉公摊电费是自用电费数倍
“店里的实际电费才110多元,但公摊电费却要近400元,贵得太离谱了!”7月26日下午,福州市台江区建新服装批发市场一区的店主陈先生向记者反映。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福州台江区建新服装批发市场已经开了好几年的店了,店内面积是22.56平方米左右,以往的公摊电价都没有这么高。公摊电费指的是市场的走廊照明和中央空调所产生的电费,其中,中央空调是从夏季的早上8点开启到下午4点关闭,不过从7月起却提早到下午3点关闭。陈先生说,空调少开了一个小时,正常情况下公摊电费应当会有所减少,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公摊电费反而有增无减。
公摊电费究竟怎么计算?从陈先生给记者提供的建新市场水电缴费通知单上看到,他店内分摊到14.13度电,每度电0.9844元,但公摊电费总额上却写着434元,434元究竟如何计算得出?
现场调查市场高公摊电费普遍存在
25日下午,究竟高公摊费是否普遍存在?记者相继采访了该服装市场一区二层的多位店主,他们纷纷表示,物业收取高额公摊电费已是多年的现象。二层一位店主李先生说,他租在服装市场已有2年多了,公摊用电一直是比店铺用电的费用高出好几倍。前天刚缴纳的上月份电费就有922元,其中店铺电费是100多元,公摊电费却高达700多元,多出了7倍左右。
“市场收费确实是不清不楚的。”另一位店主谢先生称,如若店家晚交了电费,物业还以超过规定的期限交电费为由来罚钱。
物业回应公摊电费按出租面积计算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福州台江区建新服装批发市场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处高主任称,这些公摊费都是按照店面的面积计算。
高主任说,市场二楼的店主所交的电费包含两部分,第一块电费是店内的自用电,每个店铺都有另外的电表,每个月的自用电费就是自用电的度数都乘以每度1元的价格。第二块电费是公摊电费,主要包含中央空调以及走道的照明。建新市场上个月总用电量为135450度,总电费为134193.09元,总电费减去建新市场内店主们自用电的电费后,剩余部分的电费再除以二层楼的总面积5500多平方米,得出每平方米的公摊电费,最后再乘上每个店面的面积,公摊电费也就计算出来了。
但记者按照如此算法计算后发现,陈先生家公摊费为434元,店内面积为22.56平方米,即每平方米的公摊电费为19.24元,再乘上5500多平方米的二层楼面积,仅仅公摊电费就已接近总电费,高达10.58万元。除公摊外,物业收取每间店铺的电价为每度电1元到1.15元之间,各店总电量55373度,各店合计电费至少为55373元。公摊电费再加上各个店铺总用电费,交给物业的总电费已超过16万元,远高于应交给供电局13.4193万元的总电费。
□记者手记
“电价二哥”谁来管
对于这样的“电价二哥”私自抬高电价的行为,电力和物价部门都表示,他们只对用电户主进行收费管理,至于户主对其他租户如何收取电价并没有明确规定,主要由协商而定。
近日来,关于“电价二哥”的投诉不断增多,连江县、鼓山镇许多小区的租户反映,租户的电价是我省居民用电价格的两倍左右,每度电均在1元以上。昨日,仓山区建新镇妹浦村的租户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房东给租户的电价是每度电1.3元。除了房东以外,物业也开始扮演着“电价二哥”的角色。
对此,许多市民纷纷提出质疑,“电价二哥”的行为应该受到制止,擅自抬高“电价”不应该成为房东和物业牟利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