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洪德木 通讯员 王文振
本报讯 吴某原是莆田某戏剧团武生,戏中经常出演反派角色,因其演出生动形象,深受好评。如果继续演戏,吴某的演艺生涯本可更上一层楼,不过他却在短短一个月间实施了六次飞车抢夺。
据了解,2011年12月26日傍晚,吴某驾驶摩托车窜到莆田市荔城一路边,趁被害人倪某不注意,公然夺走倪某价值3000多元的苹果手机一部及一个手提包。而后,初尝甜头的吴某开始疯狂作案,在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间,吴某先后五次驾驶摩托车在涵江区府路、后街宫庙等地实施抢夺,抢得手机、项链、现金等物共计7000多元,2012年1月4日,吴某在涵江石坊巷实施抢夺时,在逃离现场途中被警方人赃俱获。吴某将戏里的反派演到了现实中,“假戏真做”沦为阶下囚,公然飞车夺取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万多元,数额巨大,构成抢夺罪,目前该案已由涵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