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福建综合/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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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婴幼儿服装新国标8月起实施
不达标童装在榕忙打折

 

N本报记者 王钊 邱也栩

本报讯 下月起,我国纺织产品新国标的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新国标明确规定3岁以下儿童服装必须符合A类标准,否则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虽然标准推迟一年后才正式实施,但是记者近日走访福州童装市场发现,大限将至,福州在售部分童装还达不到新国标技术要求。

新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于甲醛含量、pH值和异味等相关指标都进行了严格界定,并将纺织产品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类服装可供3周岁以下婴幼儿穿着。

从下月起,3岁以下儿童服装都要执行A类标准,对不符合新标准的纺织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昨日,记者走访了福州中亭街、南街附近部分儿童服装商场,明确告知店员要购买2~3岁婴幼儿服装,但是多数商户最后推荐给记者的都是执行B类或者C类标准的服装。记者发现,多数达不到新国标的童装,普遍都在进行5~6折的清仓销售,衣服折后售价基本在50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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