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华大综 实习生 甘茹怡 陈秀娟
本报讯 找人借车,途中下车吃宵夜,遗落在车上的手机却不翼而飞了。监控录像前,司机最终承认自己一时起了贪念,将手机占为己有。
7月30日,市民李某向朋友的公司借了小汽车和一名司机。昨日凌晨1时许,他办完事后,中途下车吃宵夜,将3800元的手机遗落在车后座。上车后,发现手机不见了,询问司机,可司机称没见过。“上午8点就要坐飞机前往外地开会,且手机里有与会议有关的重要信息。”李某焦急万分,随后他向华大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立刻派人查看监控录像,发现司机林某在车上等候时,曾经到李某的座位上取过物品,至于具体的物品是什么,探头没有拍清楚。可司机坚称自己是到该座位上取工具,却又说不出来取工具做什么。而后警方通过其家属给他做思想工作,林某承认是自己一时起了贪念,将李某的手机占为己有。凌晨4点,林家取出手机还给了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