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智飞 马俊杰
本报讯 目前,福州、厦门等城市的斑马线边都有涂写“车让人”字样,而莆田则没有。“车让人”在2004年便已经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是,据观察统计,莆田的机动车驾驶员尚未表现出在经过人行道时减速慢行的意识。
昨日中午,记者在原步行街文峰宫门口的斑马线上观察,这里的斑马线没有红绿灯,市民也并非全部从斑马线上过马路,据统计,在2分钟内,先后通过了21辆机动车,8个行人,其中,只有一辆货车在通过斑马线时,为斑马线上的一对行人母女减速。
同样的,记者又来到东园路时代广场和荔城中大道的石室路口,这两个路段的斑马线有两个相似之处,一个是斑马线都没有红绿灯指示行止;另一个是道路中间被铁护栏阻隔,因为人流量大,路口特别拥挤。
在这两个路口,大部分的机动车在经过人行道时,并不减速,有些车甚至加速,贴着行人开过去。一辆小车,在距离人行道10米左右便喇叭长鸣,钻过人缝,扬长而去。
莆田市交警支队的民警介绍,目前车辆的通行秩序还比较乱,支队每个月都会进行数次交通整治,比如现在正在进行车辆违章逆行专项整治。“车让人的相关规定早已写入了《交通安全法》,这体现了在人车关系中的人本主义。”民警解释,“在人行道上,人拥有绝对的通行权,车应该给人让路,车辆在右拐绿灯时,也应该注意避让行进中的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