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华 中新
本报讯 近日,网传昆明拟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媒体报道称,昆明拟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呈贡、晋宁等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当地媒体报道还称,此举有利于增强全民保护滇池意识,引导企业严格遵守保护环境法律法规,以最小的环境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建立稳定长效投入机制。
昨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审议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中确有“拟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条款,但具体收费标准还未制定。《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目前还处于审议过程,尚未正式颁布实施。征收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一事需待《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经云南省人大审议通过后,才会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征收方案制定等相关工作。网传“每人每天10元标准”目前无从谈起。
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是指对使用滇池生态资源的有关对象收取一定的补偿费用,以弥补滇池保护治理资金的不足。“条例正式颁布后,昆明市会成立与之相关的工作组,具体征收标准会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后出台。”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