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丽明 周德庆
核心提示:7月20日,卫生部发布紧急公告,要求全国各地禁止销售和食用织纹螺(俗称“白螺”)。禁售令发出后,本报记者调查发现,莆田大部分市场仍有销售白螺,且不少市民贪恋美食而冒险购买食用(详见本报莆田版7月24日P1版)。
此事经本报独家报道后,引起了莆田市市长梁建勇的高度重视,并于当日作出批示:“请市工商局、卫生局、海洋渔业局加强管理有效执行禁售令,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昨天上午,莆田市食安办协调市工商、卫生、海洋渔业等部门对农贸市场、餐饮店等的预防工作进行回访调查。
多市场未发现白螺不排除农村仍在卖
7月27日,莆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相关工作的通知》。昨天上午,本报记者跟随检查组一行,先后走访了城区的下磨市场、城南市场和几家海鲜企业,没有发现摊贩有售卖白螺的行为。
莆田市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通知》出台后,工商部门对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进行了拉网式巡查监管,对发现销售白螺的行为,立即依法查处,并责令商家将白螺下架。同时,也要求经营者做好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防止出现销售白螺的情况。不仅如此,工商部门在全市的农贸市场、超市等显著位置张贴了卫生部《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及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相关科学知识。
不过,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场没有查出,并不等于没有人售卖白螺,特别是在监管薄弱的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
送检的白螺样品暂未出现毒素超标
对白螺流入市场的源头,莆田市海洋渔业局称,目前已经在涵江的鳌山和水产批发市场、荔城的汀江、秀屿的洋埭以及城厢的灵川布设了5个采样点,对白螺产地进行了监管和预警工作。从4月下旬至7月31日,海洋渔业局已经送检白螺样品66批次,目前尚未接到省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关白螺河豚毒素超标的报告。
据了解,莆田去年共在不同海区抽取了83个样品送往省水产研究所进行检测,并未出现毒素超标的情况。对此,市海洋渔业局提醒市民不可心存侥幸,白螺未被查出毒素超标,并不代表不含毒素。如果大量食用,白螺的毒素会在人体内积累,达到一定程度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另外,市场上也可能会有外地的白螺流入,这些白螺在食用安全上也存在不小的隐患。
市民若在市场上发现有摊贩销售白螺,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特别提醒
春夏两季是白螺中毒高发季
在检查中,记者采访了多位在市场采购的市民。市民黄女士称,白螺的口感和味道让人赞不绝口,就连外地人到莆田作客时也对其很是追捧。对吃白螺可能引起食物中毒,多位市民表示有过耳闻,但自己平时吃白螺时,没有出现过不良反应。
莆田市海洋渔业局经济科教科科长施玉光告诉记者,在莆田地区盛产的白螺种类有几十种,目前监测发现的含有毒素的白螺包括光织纹螺、节织纹螺、西格织纹螺、半褶织纹螺、红带织纹螺5种,“特别是光织纹螺有剧毒,少量食用就能引起中毒甚至死亡。”据新华社报道,自1985年以来的不完全统计,国内共报道织纹螺中毒事件55起,中毒人数433人,其中48人死亡。
针对莆田不少市民有吃白螺的传统习俗,施玉光建议市民在不懂辨别白螺种类时,不要购买和食用白螺。春夏两季是白螺中毒的高发季节,市民误食白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症状的,须立即到医院就诊。目前白螺体内的毒素,还没有特效药可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