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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原区委书记 为娇妻受贿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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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花都原区委书记 为娇妻受贿300万

潘潇(左二)在彪形大汉的护卫下走进广州中院(资料图)
 

N广州日报 信息时报 综合

本报讯 去年12月,广州花都区原区委书记潘潇因受贿300余万元被判12年有期徒刑。该案余波仍未平息,前日,潘潇岳母王梅举涉嫌受贿,在天河区法院过堂,法庭将择日宣判。记者同时获悉,另案处理的潘潇岳父金伟新此前已因受贿50余万元,被广州市中院判刑8年。记者获悉,潘潇的受贿形式之一便是通过岳父母在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石门村租用39亩林地和田地兴建的豪华度假场所“流金山庄”,借建设山庄之机收受贿赂。潘潇的第三任妻子是选美小姐,他受贿的原因竟然是为了讨得娇妻的欢心。

【奢靡】娇妻和岳母 出游必坐头等舱

潘潇在剖析自己蜕变时说:“为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客观地说,我最后的这段婚姻是我变化的开始。”

潘潇至今经历了三段婚姻,三任妻子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有分量。第一任妻子是一名“校花”,第二、第三任更出自“美在花城”的选美小姐,貌美如花。现任妻子比潘潇小24岁。

要么妻子离他而去,要么妻子把他当作“摇钱树”。如何才能稳住娇妻的心,让潘潇费尽心思。

在第三段婚姻中,为赢得娇妻的欢心,潘潇对其百依百顺,放任年轻的妻子和岳母入住珠江新城豪宅、身穿国际名牌、出入豪车代步、出游非头等舱不坐。

为了满足家人过豪华生活的开销,潘潇开始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为家人谋私利。

通过“流金山庄”,潘潇开始了单独或伙同亲属大肆收受他人以“帮助”流金山庄建房、装修、购置物品等方式贿送的巨额财物,收受他人以“工资”、“租金”、“节日慰问费”等方式贿送的金钱。

【纵容】从旁怂恿纵容亲属收人钱财

山庄建成后,潘潇安排岳父负责山庄日常经营和管理,岳母负责财务管理,自己幕后指挥、策划、联系“投资”商及客户,并要找他办事的人直接找其岳父。

潘潇心里十分清楚,稳住几乎和他同龄的岳父“大人”对维系这段婚姻的重要性。

潘潇以“流金山庄”为载体,通过推出“会员”、“永久会员”、“转让股份”等系列敛财计划,开始了他的大贪特贪历程。

想与潘潇搞好关系、想讨好潘潇的人,就像猫儿闻到了鱼腥,很快就嗅出了当中的味道。他们以帮助山庄建设、投资山庄等的名义蜂拥而至,实际上是通过建房子、搞装修、购买设备等来行贿潘潇;甚至以发工资、返回租金等名义源源不断地把现金送到在“流金山庄”打理日常事务的潘潇的岳父手中,进而得到潘潇在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照顾。

对他人通过各种各样手法贿送自己钱财的事,潘潇心里十分清楚,由于贪念作祟,他不仅没有拒绝,甚至怂恿家人拿别人以各种形式贿送的钱财。

因此,送钱给潘潇的人在送钱送物上更加明目张胆,潘潇亲属收他人钱财时更是来者不拒。

【讽刺】“才子书记”每年必讲反腐

潘潇现年55岁,广东电白人。1973年,潘潇到了电白县水东农场当知青,因表现出色,历任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电白县劳动局干部。

1977年恢复高考后,潘潇成为华南理工大学的学生。毕业后其仕途一路顺利,先后担任全国总工会轻工业工会干部,广州市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广州市芳村区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广州市委副秘书长,广州市花都区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

从2005年9月起,潘潇先后任广州市花都区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区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2011年4月,因涉嫌违纪,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据了解,潘潇自幼练习书法,临摹过颜体、隶书,酷爱国画的他还出过一本《潘潇书画作品》,获得不少好评,被人称为“才子书记”。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有人统计过,2005年至2011年,潘潇每年都会有至少一次的反腐讲话,而在他到任花都区区委书记的次年,则有至少4次这样的讲话。就在潘潇被纪委带走接受调查前不久,他还振振有词地向700多名党员干部表示:“要毫不动摇地反腐败”、“规范领导权力的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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