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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九条’尽显生命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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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日前出台的交通整治九措施,赢得市民好评——
“‘省九条’尽显生命至上”

 

N本报记者 张伟 张硕 王浩志 实习生 张燕 文/图

本报讯 全省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大整治已拉开序幕。7月26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此次大整治将持续3年,动员全省力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为此,本报昨天推出“关注交通安全”系列报道,和您一同聚焦交通安全,为打造平安的出行环境贡献绵薄之力。

系列报道第一篇《聚焦交通安全,提升行车素养》见报后,引发市民广泛好评。昨天一天,仅本报968111热线就打进了一百多个电话,除了“吐槽”交通乱象外,大伙对会议上通过的“省九条”和整治期间的问责制度尤其感兴趣。“这九条好就好在,全部都是实实在在的措施。”

“问责主官,就是最好的‘抓落实’”

本报昨天全文刊登了省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的保障交通安全的9项举措。记者注意到,“省九条”中尤其强调交通安全举措的“量化”,而且建立了问责制度。比如,设区市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半个月发生2起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2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严处,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

“出了事,必须有人来承担责任。”市民杨先生对此十分赞许,“如果一个规定出来了,却没有辅以问责制度,自然就打折扣了,再好的规定也只能停在书面上。”陈女士对此则有不同的见解:“在现有国情下,对主官的问责实际上就是最好的‘抓落实’。”

每条举措都有量化标准

“省九条”中的每一条举措,都有明确的量化标准。比如,对国省道危险路段的整治,事关交通出行硬件,“省九条”就明确:今年列入国省道安保提升工程及553处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由省财政予以补助。而针对农村客运条件简陋的现状,则提出“十二五”期间,福建每年计划安排3000万元用于农村客运的新增、更新车辆补助。

“‘省九条’尽显生命至上,讲究细节,无不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心系民生的决心。”张先生是一位退休老干部,他特意致电本报968111热线,认为本报昨天配发的评论《交通安全整治,是个民生工程》“说到了点子上”。“花这么大精力整治交通,就是对生命权的尊重,体现了以人为本。”

热线开通首日八成吐槽“开车恶习”

交通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因此本报从昨日起就开通了968111交通整治热线,海都网(www.Nhaidu.com)也开设了互动专区,专供市民参与讨论,尽情吐槽。昨天一早,热线就处于“忙线”状态,一天下来,仅968111就打进了一百多个电话。记者注意到,与交通设施、车辆配备等硬件相比,80%以上的市民更关注“开车恶习”。

“再好的路,再好的车,也架不住乱开瞎开!”杨先生一说话就带着一股怒气,“比方说电动车闯红灯的问题,你们报纸也说了很多遍了,但就是无法根治。”他说,最近福州街头又开始用“拉红绳”的办法,在红灯期间阻拦电动车,“确实有效,但另一面也说明大伙不自觉”。

市民们还列举了各种“公害车”。比如出租车随意变线,最容易刮擦;公交车经常抢黄灯,或者抢着起步,冷不丁就得摔倒几个依伯依姆;还有乱鸣喇叭,随意停车,说起来都是小事,却最容易堵塞交通。

有二十几位市民特地提到了本报对“滥用远光灯”的报道。本报暗访汽配城私改氙气灯现象,还专题说了查处氙气灯面临的法律困境。这些都是事实,都需要职能部门想办法“破局”。“对这种公害,就是要穷追猛打。”林先生还出招,“一个是查他源头,一个是抓他现行,我不信就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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