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陈晋 通讯员 颜敏珊
本报讯 2011年11月8日24时许,李某同秦某、吴某、韩某四人在一家饭店喝酒后相约到秦某家继续畅饮,秦某、吴某先行驾驶摩托过去,而李某和韩某则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因为心急,两人不顾车里陈某的反对强行上车,陈某抱怨太挤,便与李某和韩某争执起来。
到达目的地后,三人下车互殴起来,而秦某和吴某也闻讯赶到,4人一起殴打陈某,致其昏迷倒地,随后四人逃离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陈某损伤程度为重伤,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而李某等四人也已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