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 广西人黄某锋利用木马病毒盗取网友的QQ号,再冒充QQ号主人身份,骗他们家人汇钱,共骗得6万余元。近日,福清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此人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黄某锋的堂弟说,2011年9月23日,他发现黄某锋用他的两台笔记本电脑和别人视频聊天,其实是在用木马盗别人的号,然后偷别人的QQ号和密码,再去骗他们家人和朋友。
被害人莫女士说,2011年6月30日,她通过电脑上网和英国留学的“儿子”QQ聊天,“儿子”说他的一个朋友的父亲生重病需要钱,叫其往他朋友的卡上汇2万元,其于7月1日13时许,将1万元人民币汇到“儿子朋友”的那个账户上。后来,她担心被骗就打了电话给儿子,儿子说他根本就没有通过QQ叫其汇钱,其才知道是被人诈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