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宗和
本报讯 昨日,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家族争产案达成协议,不再需要开庭聆讯。霍英东三子、原诉人霍震宇的代表律师表示,已经与各方签妥协议,但如果有变卦,原诉人仍然拥有权力诉诸法庭。
据估计,在2006年去世时,霍英东的家产约为37亿美元。根据霍英东的安排,只有“震”字系的长房子女才能打理家族生意,并成为家族产业的继承人,三个长房儿子霍震霆、霍震寰和霍震宇分别负责霍英东基金会的体育事业、家族龙头事业和南沙开发区,而二房和三房的子女均不得从商。此外,霍英东还早在1978年就立下遗嘱,所有太太和子女都是遗产受益人,受托人在其死后20年内不可分配剩余的遗产,并制定由霍震寰、霍震宇、妹妹霍慕勤及妹夫蔡源霖担任遗产执行人。但实际上,由于妹夫蔡源霖去世较早,妹妹霍慕勤则年事已高,实际的遗产执行人只有霍震寰和霍震宇两人,而此次的冲突正是由这兄弟二人引发。此外,还有消息称霍震寰私下从遗产中批出1500万元为第三代霍启刚和郭晶晶举办世纪婚礼,此举将霍震宇惹怒,并将包括霍家第三代在内的共16名家族成员一起告上法庭,指控他们“私吞”家族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