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陈晋 通讯员 刘培玲 王国梁
本报讯 平时无所事事,就动起抢劫的念头,半年内共作案41起,而制造这一系列抢夺案的竟然是4名90后少年。近日,仙游县法院以抢夺罪,判处4名90后有期徒刑7个月到13年不等。
2011年5月至11月,被告人方建某、颜行某、方良某及黄桂某经策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窜到仙游县鲤城街道肯德基、鲤南镇九隆广场等路段,飞车抢夺走黄某某、林某某、陈某某等人的手提包。其中方建某参与抢夺39起,涉案金额40610元;颜行某参与抢夺28起,涉案金额33464元;方良某参与抢夺11起,涉案金额16973元;黄桂某参与抢夺2起,涉案金额1127元。四人行为均构成抢夺罪,系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