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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8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鼓励引入大师设计城市地标

 

N本报记者 杨永敏 见习记者 宿小庆 实习生 温碧媛

本报讯 日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引入大师领衔设计提升我省城市建筑设计水平的意见(试行)》,鼓励建设单位积极邀请设计大师进行建筑工程设计。该意见8月2日起生效,试行两年。

根据意见,对建筑外观、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标志性建筑和省、市大型重点建筑工程项目,鼓励建设单位积极邀请设计大师进行建筑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若选择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专业),或选择获得国际建筑成就奖或梁思成建筑奖的建筑师作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进行项目设计的,可以采取不招标方式直接确定设计单位委托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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