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陈晋
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正式印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在此之前,该区已开始推行试点,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值得一提的是,目前,莆田市已实行城乡一体化,城厢区农村户口的居民在个人缴费标准、政府补贴优惠及养老金领取等政策上与城镇居民一样,不存在差异。
记者昨从城厢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到,截至7月底,城厢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养老保险实现全区覆盖。目前,共有684名60岁以上老人享受养老服务,238名城镇居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服务。
记者了解到,城厢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实行自愿原则。
个人缴费方面,缴费标准有每年100元~3600元36档,最低标准为每年每人100元,地方政府对城镇居民参保缴费补贴的标准每年每人不低于30元。对城镇重度残疾人、城镇低保户、城镇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每人每年100元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无论男女年满60周岁,均可按月领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含15年)的,应按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