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本报讯 租约到期,租客按规定期限搬出了租住房,然而回过头来向房东索要6000元押金时,却遭到诸多刁难,房东甚至还和租客玩起了“躲猫猫”,最后甚至关掉手机,让租客无处可寻,原租住在莆田市区学园南街945号的居民杨女士就遇到了这么一件令人无奈而又气愤的事。
满足房东许多条件押金还是不还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傅某华曾租住在学园南街945号二、四层楼,几年前租房时,他们交给房东陈某英6000元钱作为租房押金。今年4月30日,租期届满,他们在4月28日就开始搬离租住处,并向陈某英讨要6000元押金。
杨女士说,此时陈某英提出房子内部有损坏,需要扣除500元钱,她和丈夫觉得这个要求也挺合理的,就答应了。可随后陈某英又要求他们把原装在二楼外墙的广告牌一同拆除,夫妻俩也依要求请人拆除了广告牌,本以为这下房东该把押金返还了,可陈某英又表示,现在没有现金,让他们过几天再来拿押金。
端午节那天,杨女士终于在陈某英家见到了他本人,当杨女士提出让对方归还押金时,陈某英表示,当初租房时的水、电费还有部分余款未结清,需要重新计算。经过与杨女士关于水电费的核算后,证实杨女士租房期间不但没有欠水电费,甚至还有部分盈余,这下陈某英无话可说了,表示愿意归还押金,但要杨女士三天后来拿。
房东关机躲债其妻子却称不知情
杨女士以为这一次房东不会再抵赖了,于是离开了陈家,可三天后当她再次来到陈某英家拿钱时,陈某英却去了厦门,杨女士随后拨打其电话,发现电话已经关机了。
7月3日,杨女士在拨打陈某英手机多天后,终于与其通上了话,陈某英在电话中表示,自己现在没钱,让杨女士8月5日再来拿钱,并表示这一次一定会将钱给杨女士。可到了8月5日,杨女士打电话给陈某英时,陈某英一听是来讨要押金的,就立即挂断了电话,从此再也没开过机。
心有不甘的杨女士随后找到陈某英的妻子和弟弟等家人讨要说法,可陈某英的家人却众口一词地表示,租房一事是陈某英的个人行为,与他们无关,让杨女士直接找陈某英沟通。如今,陈某英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而他的家人又不肯面对此事,杨女士实在想不出用什么方法讨回自己的押金。
记者试图与陈某英取得联系,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但发现其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记者随后又找到了陈某英妻子的手机号码,并通过电话联系到她,陈某英的妻子表示,她长期在外地工作,很少在莆田,因此关于丈夫租房的具体细节一无所知。
关于陈某英是否有拖欠押金不还一事,陈某英的妻子称,具体情况陈某英本人才清楚,她并不是很了解。
律师:涉嫌合同违约可到法院起诉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的林祖云律师,林律师表示,如果杨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则陈某英的行为已涉嫌租赁合同违约,杨女士可以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民事诉讼,讨要押金,起诉费用将由败诉方承担。
林祖云律师说,如果押金是以定金的形式在合同中出现,杨女士甚至可以向法院要求陈某英返还两倍押金,因为《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义务,则应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