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得知张文秀申诉失败,就一直有如鲠在喉的感觉。
中国队另一次失败的申诉,还没有画上句号。场地自行车女团竞速赛,中国队原本获得金牌,但被莫名其妙改判成银牌,巧的是,受益的也是德国,中国自行车队之前因为申诉被罚款,但他们仍旧在进行第三次申诉,无论结果如何,有勇气申诉到底是必须的!
其实,中国代表团这次在伦敦奥运会的遭遇,远不该只进行这两次申诉。陈一冰吊环失金、丁宁屡遭发球误判、吕小军名字被读错造
成试举时间用尽,甚至于洋/王晓理因为消极比赛而被取消资格,也应该申诉,维护运动员的利益和尊重组委会其实并不冲突。
申诉零胜率的背后,藏着许多奥运会的潜规则。
首先是东道主还债规则。前5届奥运会,东道主在下一届奥运会获得的金牌数比东道主当届平均下降32.8%,看看英国队目前的金牌数,就会明白什么叫东道主优势,而这种优势到了下一届奥运会就会遭遇逆袭。出来混,总归是要还的,对于中国代表团来说,多几块金牌少几块金牌而已,但运动员付出的青春和心血,就这样
用来还债了。
其次是欧洲主办获利规则。对于一些发源地、盛行地在欧洲的项目来说,如果比赛在欧洲举行,欧洲运动员的优势相当大。出征奥运之前,中国击剑队就已经做好了应对欧洲裁判的准备。
最后是金牌送人情规则。还记得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李小双意外丢掉的自由体操金牌吗?当时夺金的是希腊运动员,因为亚特兰大从希腊手中抢走了百年奥运主办权。陈一冰这次吊环不可思议地输给了巴西选手,这更好理解,巴西就要砸重金举办下一届奥运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