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侯希辰 孔瑜 毛朝青 见习记者 陈文浩 实习生 陈晶
9日晚,福州仓山区建新镇透浦村湾边大桥旁一处废品回收场内,闷烧垃圾产生的浓烟、恶臭弥漫整座榕城。连日来,本报持续报道这一乱烧垃圾事件,引起市民、网友热议。网友表示,空气污染事件对人体健康影响很大,但现行法规对肇事者的处罚偏轻,起不到应有的惩罚和威慑作用。所以,对严重污染空气者,应处以刑罚。
村民希望尽快清理剩余垃圾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建新镇透浦村湾边大桥旁这处废品回收场,曾经弥漫在空气中的怪味终于消散,“希望这次有关部门好好管管这里,不要再乱倒垃圾,不要再乱烧垃圾了。”附近居民表示。
记者见到,焚烧点周围的垃圾还堆得如小山般高,被倾倒在此的垃圾大多是废弃轮胎、加工剩余的塑料泡沫和塑料边条等。“这些垃圾要是都烧起来,那太可怕了。”有居民说,应该尽快将这一片的垃圾清理走。在现场,废品回收场的工人则说,他们回收的都是经过初步整理的废品,“在这里打包,都是可以拿去卖钱的,不会扔到垃圾堆。”
而有废品回收场的工人告诉记者,此前每天都有人往空地上倒垃圾,“大多是翻斗车,一天会来好几车,都是我们不认识的人,听说这些垃圾有的是市区的生活垃圾,有的是工厂不要的废料。”空地上的垃圾堆得太高,车辆不好开进去,就会有司机去烧。
福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空气污染事件目前正在调查中,正在寻找乱倒、乱烧垃圾人员。同时,环保部门也派人在现场进行巡查,防止乱倒垃圾的现象再次发生,并与当地政府协调垃圾清理问题。金山派出所有关民警也表示,他们将配合环保等部门,查找乱倒、乱烧垃圾的人。
乱烧垃圾现象仍在其他地方存在
昨天,一些读者还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在身边还有乱倒、乱烧垃圾的现象,记者也根据线索进行了实地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福州仓山区城门镇胪厦村,村口有一处长约30米、宽约20米的空地,在大门上写着“严禁乱倒垃圾”,里面却垃圾堆积成山。记者在现场时还发现垃圾堆中有两股烟冒起,空气中隐约有股烟臭味。有村民表示,这里除了生活垃圾外,还有不少鞋厂等把边角料也倒在里面,“堆得太满了,就用火烧,烟熏得我们连窗都不敢开。”对此,仓山区城门镇镇政府表示,群众对胪厦村焚烧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投诉较频繁。2009年至今,城门镇先后两次为胪厦村清运垃圾约400吨,但焚烧垃圾问题未得到解决。
个人焚烧垃圾存在取证难问题
在采访中,一名环保人士向记者表示,现在乱倒、乱烧垃圾现象主要集中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地,“比如仓山区,有大量的鞋厂、塑料制品厂等,会产生大量不能回收的废料、边角料,有的工厂将工业垃圾处理外包给私人。”他说,按照要求这些工业垃圾应运往垃圾转运站处理,可有些司机为了节约成本,图省事便就近在三环路等路段空地进行倾倒,甚至焚烧。
一名环境监察方面的专家则告诉记者,对于工厂、企业、小区等非法焚烧垃圾现象,“主体较明确,执法人员可以找到负责人依法责令其停止焚烧行为,并进行处罚。”而个人乱倒、焚烧垃圾的现象,存在取证困难的问题,“往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赶到现场时,当事人已经离开。”
同时,这名专家表示,乱倒、乱烧垃圾的管理问题涉及城市执法、环卫等多个部门,“首先应该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加强管理力度。”
市民、网友呼吁严罚污染空气者
一堆垃圾熏臭一座城,引起了市民、网友的热议。“这些乱烧垃圾的人太可恶了,图自己省事,损害的却是所有人的身体健康。”一名市民说。
在网络上,有网友表示,对造成这么大面积空气污染事件的当事人应该予以严罚,“在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中,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的违法行为,只对个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我觉得这样的处罚过轻,起不到应有的惩罚和威慑作用。”该网友表示,现在对环境污染事件,最常用的行政处罚手段是罚款,但法规规定的罚款数额并没有与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成正比,处罚偏轻、制裁不力容易造成违法成本低。所以,对严重污染空气者,应处以刑罚。
还有读者表示,我们应该形成环保、公安、检察三部门联手治污的机制,改变对造成污染后果的违法企业多是追究其行政责任,而鲜见追究刑事责任的状况。
□他山之石
日本:凡在工厂或企业的事业活动中排放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可能蓄积于人体内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并因此对公众的生命或健康造成危险者,处3年以下的惩役或课以3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公害罪法》第2条)
德国:未经许可污染水域或对其品质做不利改变的,处5年以下监禁或者罚金。(《刑法》第324条)
奥地利:违反法规或行政机关的处分,污染或侵害水,或污染土壤或空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60日净额收入以下罚金。一、致多数人生命、身体之危险;二、致广大区域动、植物生存之危险。 (《刑法》第180条)
□快刀短评
处罚过轻缺乏震慑力
焚烧垃圾,很容易产生各种有毒气体,污染空气,危害民众。
日前,福州仓山区建新镇透浦村一处废品回收场内,闷烧垃圾产生的浓烟、恶臭弥漫整座榕城,市民意见纷纷。其实,焚烧垃圾现象在福州早已屡见不鲜,同样是位于仓山的胪厦村,近几年就因不少鞋厂焚烧边角料垃圾,引起周边群众多次投诉,但问题至今仍未得到解决。
焚烧垃圾行为为何屡禁不止?恐怕与处罚过轻有关。《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对于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的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试想,对于专门承包处理工厂垃圾的人来说,几百元的罚款,他可能一两天就能赚回来了,怎么能起到惩戒的作用?
处罚过轻,致使违法成本太低,难以阻止违法行为。古人云:“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因此,对于屡禁不止的焚烧垃圾行为,只有加重处罚,像日本等国那样,课以重罪,才能杜绝再发生此类行为。 (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