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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8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仓山启用26个移动执法点
已处罚机动车违章近千起
这辆货车在浦上大道闯禁行,被查处
 

N本报记者 张伟 毛朝青 见习记者 杨亚茹 实习生 张燕 通讯员 仓交巡 文/图

本报讯 本报日前曾报道,福州仓山警方公布了辖区内的26个移动执法点,在这些地方,将使用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对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昨天是26个移动执法点启用的第一天,共查处各类机动车违法965起。

摩托骑士不戴头盔不带证

昨天下午4:10,记者在浦上大道金洲路口,看到一辆银白色摩托车被交警拦下。可能预知到什么,车主一停车就赶紧从后备箱拿出头盔戴上。“市区禁摩了,知道吗?”民警一开口,车主就意识到自己这回犯大错了。“我是第一次来这边,这车还是借别人的呢。”车主再三解释。

民警告诉记者,这辆车牌号为闽ACL517的摩托车属闯禁行,按规定罚款150元,扣3分。但是,当民警要求车主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车主支支吾吾,在车座下面的储备箱一顿好找,最后还是拿不出两证。幸亏民警通过警务通,查到此人确实有两证,只是忘记带了。最后,这个车主还得被“追加处罚”:未带驾驶证,扣1分,罚款20元;未带行驶证,扣1分,罚款20元。

“我是来这边接人的,想着接完人直接开走,没想到大意了。”这个车主也很无奈,离路口不远的一个小区就是这位车主的目的地。

跟他相比,另一名摩托车司机杨女士,就显得不怎么“坦诚”了。同样被要求出示驾照和行驶证,她也一口咬定“忘了带了”。民警一查,杨女士从未考过驾照,这辆摩托车也没有牌照,最后杨女士被罚款500元。记者在场30分钟,就先后有4辆摩托车因无牌无照或闯禁行,被民警拦下。“白天多是摩托车和电动车交通违法。”民警说,到了晚上,浦上大道上主要就是机动车,特别是渣土车和货车闯禁行了。

26个移动执法点将紧盯以下行为

记者昨日从仓山警方获悉,这26个移动执法点将长期存在,以下5种交通违法行为将成为处罚重点:

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处以警告或罚款150元。

2.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处以记2分、警告或记2分、罚款50元。

3.右转弯通过路口遇排队不依次停车等候。处以记2分、警告或记2分、罚款50元。

4.机动车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次停在路口外等候。处以记2分、警告或记2分、罚款150元。

5.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处以记2分、警告或记2分、罚款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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