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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K车如屡次违章取消文明单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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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8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闽K车如屡次违章取消文明单位资格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实习生 高晨思 陈燕婷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市共建省会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省直部门、驻榕部队、在榕高校将继续与福州市“手牵手”,省市将在六个方面持续推进福州文明城市建设,将公车违章情况与文明单位评选相挂钩,闽K牌车辆屡次违章,连续两次被红牌警告的单位,取消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资格。

记者了解到,省市将在六个方面进一步深化省市共建工作,持续推进福州文明城市建设。深化文明交通共建活动,以解决影响文明交通建设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公务车辆的管理力度,坚持整治酒后驾驶、闯红灯、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公车违章情况将进行通报,由福州市交巡警支队每个月将闽K牌车辆违章情况报送省直机关文明办,再由省直机关文明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处将违章车辆以适当方式通报省直有关部门。将公车违章情况与文明单位评选相挂钩。对一个月内违章车次较多的,由省直机关文明办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处予以车辆所属单位黄牌、红牌警告。连续两次红牌警告的单位,取消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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