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伟 通讯员 仓交巡 仓前综
本报讯 8月9日下午3点,福州六一南路汇达路口,罗某骑着摩托车被民警拦下,例行检查。结果查出罗某没有驾驶证,他身上带的行驶证也不是自己的,而是一个女子的。民警盘查发现行驶证上的女子照片,原来是罗某的嫂子。这下真相大白。
原来罗某和哥哥平时住在福清,当天哥哥要来福州接一位朋友,但他在家喝酒,醉得人事不省。罗某自告奋勇替哥哥来福州。民警介绍,罗某无证驾驶,按规定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同时,摩托车也将被强扣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