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昨日,花莲县某烧烤火锅店有顾客吃火锅消费658元(新台币,下同),店家会计竟在统一发票登打收款174万余元,把老板吓出一身冷汗。
李姓老板找上“花莲县税务分局”求助,才发现在收执联无法取回的情形下,只须依据正确销售金额缴纳1%的罚款即可,但最低应罚金额为1500元。业者原本要“悬赏”红包8800元,希望能找到那对男女顾客,但最后缴纳1500元了事。 (海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