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黄雪贞
本报讯 湖北男子李某,2010年12月1日因持械闹事被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治安拘留5日。在被关拘留所的第一天,李某因同监舍的王某大声唱歌、说话,心生恼怒,用手卡住王某的脖子,并将其踢倒在地进行殴打,致王某受轻伤。
近日,涵江区法院对李某所犯案件进行审理,原本只是被拘留5日的他,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