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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网上传出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
昨日上午,湖北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向法晚记者证实,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但对于具体的征收细节以及方案出炉时间还不清楚。据悉,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湖南省地税局则回应称,目前还没有对存量房征房产税一事有具体的安排部署。
已开始人员培训准备“大范围”实施
房产税的试点区域正在不断扩大,这一消息近期又被税务人员培训所“证实”。据媒体报道,8月14日,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大楼449报告厅内,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约70名税务系统人员正聚精会神地听讲座。
这是一场特殊的培训,由国家税务总局与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主要学习房地产评估技术应用与操作。”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占录教授证实。
其中一位学员更是毫不回避地说,总局派他们学习房产税批量评估技术,为将来大范围实施的房产税作准备,在校学习4个月,从9月17日开始实习2个月。
与抑房价关系不大增税才是目的
昨日上午,湖北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告诉记者,最近了解此事的媒体很多,具体细节他们也不清楚,不过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确实正在制定中,对于具体的征收细节以及方案出炉时间还未确定。
“房产税改革之所以会在现阶段加快推进,其动机和房地产调控、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等并没有太直接的联系,增加税收才是主要的目的。”多位专家认为。
对存量房按市场价征
“此次培训,重点涉及对存量房征税进行税基评估。”在人民大学培训的一名学员告诉记者。
业界认为,上海、重庆的试点主要侧重将房产税征收范围从营业性房产扩大到非营业性质的住宅类物业,不需要按税基评估;而两湖的试点将侧重于计税依据改为评估市场价,必须按税基评估。
在重庆的试点中,方案提到“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待条件成熟时按房产评估值征税”,这也就是说,重庆征税是按住房的原有的价格征收,不按当前的市场价格。
从目前传出的湖南湖北方案来看,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也就是说将按市场价格征收,在房产处于上升通道的时候,房主交的税当然要多一些。
延伸阅读
“转发”太多 国土部网站紧急撤稿
近期,关于扩大房产税试点的消息甚嚣尘上,牵动开发商和购房者的神经。20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信息称,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新版本中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将被征税,不过税率不会太高。该消息称,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国土部网站发布这则信息时,注明来源为当日的《中国国土资源报》。该报为中央级行业类平面媒体,因此消息来源可说比较权威。
这则信息公布后被全国各地许多网站转载。有意思的是,可能意识到影响过于激烈,国土资源部网站当日下午6点左右撤下了这则消息。不过业内人士分析,“两湖”将继上海、重庆之后成为新的房产税试点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
截至昨日发稿时,湖南省地税局的最新表态为:目前还没有对存量房征房产税一事有具体的安排部署。不过有媒体获悉,既有利于加强二手房税费征管也有利于为房产税征税基价做出有益探索的二手房估价工作,正在包括湖南在内的全国多地紧锣密鼓地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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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保障房新开工项目9月底前全进场施工
N本报记者 杨永敏 见习记者 宿小庆
本报讯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省里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确保分配公正公平,福州市发通知,开展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夏季百日大会战,新开工项目9月底前全部进场开工建设,续建项目应争取于9月底前基本建成或竣工。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2012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4万套(户),基本建成32810套(户)的目标任务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从6月底至9月底,安排100天,集中力量打一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攻坚战。
此外,在信息公开方面:根据有关要求,做好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的各项政策、建设信息、分配和退出管理等信息。配租配售方面,要进一步规范保障资格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联合审查机制,坚持公正操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健全配租配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