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杨亚茹
本报讯 福州盖山镇企业办的梁先生,最近经常接到办理“房屋租赁证”的咨询。“村民们跑了仓山区房产局、仓山区建设局,都办不了这个证。”梁先生说,随着阶梯电价的实行,盖山镇不少村民电费高了不少,所以想办“房屋租赁证”,申请“合表用户”资格。“几户人合表用电,电费能省不少,但就差这么个租赁证,没有一个部门能办,不知道为啥。”
梁先生表示,盖山镇很多村民是外来务工人员,“一栋房子,现在可能租住着三五户。”7月1日起,我省阶梯电价实行后,用电分为三档收费:第一档每千瓦时0.4983元,当用电量超过400千瓦时,每千瓦时就要0.7983元。梁先生说:“因为是几户人合租,用电量肯定超过400千瓦时。如果申请‘合表用户’,每千瓦时只要0.4943元,村民每个月能省好几百元。”
但是,当村民们按照电力公司的要求,来到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证”时,却处处吃闭门羹。“到处都说不能办证,这个‘合表用户’规定,岂不是成了空头支票?”
随后,记者拨打了仓山区房地产管理局和仓山区建设局的电话,两个部门均表示,这个证的办理,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记者随后了解到,鼓楼区的“房屋租赁证”是每个社区负责办理,但盖山镇情况特殊,没有社区机构,所以无处可办。
昨天下午3点20分,梁先生告诉记者,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位负责人,专门给他打电话,询问了盖山镇村民办证难的情况,并表示会尽快解决这样的尴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