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5版:福建新闻·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载13吨汽油罐车 隧道里被追尾大漏油
福州将逐步淘汰黄标机动车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2年8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将逐步淘汰黄标机动车
2015年前市区二环以内分段实施限行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十二五”期间全面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黄标机动车
 

N本报记者 侯希辰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福州市环保局获悉,为实现福州市2015年前创建国家级生态城市的目标,福州市政府发出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通知。据悉,为了强化机动车污染减排,将推动出台《福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快淘汰黄标车。

记者了解到,出台的《福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内容,将含有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2015年前市区二环以内分段实施限行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强化机动车排气源头控制,逐步提高车用油品标准,按国家阶段控制标准严格控制新注册和新转入车辆尾气环保排放标准,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出台鼓励淘汰老旧机动车补贴政策,“十二五”期间全面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黄标机动车。

另外,福州将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城区内河水环境整治,有效落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2012年底前,重点推进环罗源湾产业发展规划、福州市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福州市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下流域规划环评,完成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保税区、福州高新区马尾园、福州台商投资区、福清龙田经济开发区、福州市高新区洪山园、福州市高新区仓山园、福州城门投资区、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集中区等国家、省、市级开发区规划环评。同时要加强规划环评引导作用,积极促进市区污染企业搬迁,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发展,实施污染集中控制。

“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和更新40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成运行20座水质自动监测站。2012年底前建成并使用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加快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2012年建设完成洋里污水处理厂三期、福清龙田污水处理厂、罗源工业区污水处理厂;2013年建设完成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闽侯县污水处理厂二期、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所有3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于2012年底前按照国家环保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要求实施处置。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