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张伟见习记者杨亚茹通讯员鼓交巡
本报讯喝完酒,他在清晨6点多就骑着电动车上街了。大马路上没多少车,所以他直接骑到了机动车道上。没想到的是,他扭头吐了一口痰,再抬头,直接碰到行人摔倒了。这一摔,正好撞在要害,伤重不治。
这样的悲剧一再发生。今天我们要谈的,却是这个特殊的时间点。有数据表明,晨练人群和买菜的老人已成为交通伤害的高危人群。因为清晨车流不多,很多市民放松了警惕,却不想危险就在此刻悄悄地靠近。
【事故回放】醉驾不看路顶梁柱塌了
根据鼓楼交巡警大队事后调查,马某今年35岁,出事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17.53mg/100ml,处于醉酒状态。这意味着,7月20日清晨6:43,他骑着电动车经过福州福飞南路北门公交站附近时,很可能刚喝完酒,或者前一夜喝多了,还没完全清醒。据警方介绍,当时路上汽车很少,过往的路人也寥寥无几,仅有的三四辆电动车都骑到了机动车道上,马某自然也不例外。
现场的探头记录下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6:43,马某出现在探头范围内。当时他骑着电动车,由南往北行进。马某不时地东张西望,骑到北门公交站旁边时,他突然扭头吐了一口痰。正是这个举动,让他完全没有看到正迎面走来的行人江某。而录像显示,江某当时已经注意到马
某,看见电动车径直撞了上来,江某还下意识地侧了一下身体,试图躲过去。
就在此刻,马某已经抬起头来,这才发现近在咫尺的江某,想刹车已经来不及了,电动车的右侧车把手刮到了江某的右臂。事后检查,江某的胳膊和腿部都有不同程度的擦伤。最出乎意料的是马某,他的电动车被撞得横了过来,马某翻了个身,仰头摔在马路上。这个姿势,让他后脑勺直接触地,次日不治身亡。
民警告诉记者,这起事故中,其实双方都有责任。马某把电动车骑到了机动车道上,更重要的是,马某喝酒了。56岁的江某也没选择人行道,而是走到了机动车道上。鉴于此,警方最后认定,马某负主要责任,江某负次要责任。
【大伟说案】车流量小不等于危险性小
“针对这起事故,最应该
警醒的,是那些行车时疏忽大意的人。”鼓楼交巡警大队案调中队指导员林军告诉记者,很多交通事故都不是发生在车流量人流量大的时段,而是恰恰相反。“这不奇怪,车少人少,大家就放松了警惕,也更粗心,行车最怕的就是安全意识薄弱。”林军解释,比如上下班高峰期,大家在市区路面上都会很小心,生怕发生意外。因此,即便发生意外,也多是追尾或者刮擦等小事故。反而在深夜或者清晨,路面车流量小,不管是汽车驾驶员还是电动车骑手,都会有个心理暗示:路宽车少,开快点或者走点神,应该问题不大。
其实,这是个误解。“你觉得快一点没事,随便点没事,别人也这么觉得,大家都快,出事的概率就大了。”林军说,此类事故并不鲜见,而且一出事就是大事。比如出租车、渣土车等超速肇事,多发生在夜间或者凌晨,原因就是路上人少了,司机的顾虑也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