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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福州市产品质量奖开评 特色农产品也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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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8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2年度福州市产品质量奖开评 特色农产品也可申报

 

N本报记者 王钊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质监局获悉,为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提升福州市产品质量水平,2012年度福州市产品质量奖评选工作继续开展,从即日起,福州市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即可申报。

福州市质监局表示,除工业产品外,农产品、软件产品也可申报2012年度市产品质量奖,考虑到农产品、软件产品的特殊性,申报条件也区别于工业产品。

据介绍,申报福州市产品质量奖的工业品,产品实物质量要在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顾客满意度居本市同类产品前列;申报产品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企业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即可申报。软件产品条件有所不同,申报产品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年税收在30万元以上,或以上数据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即可申报。

申报福州市产品质量奖的农产品,应具有明显的福州地方特色,为当地农业经济的主导产品或拳头产品,年销售额应达1000万元以上,且年税收达30万元以上,或以上数据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市质监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申报的农产品如果是用原产地命名,需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据悉,福州市自2003年设立“福州市产品质量奖”以来,先后有300多项产品荣获该奖项。产品质量奖有效期3年,2009年获得福州市产品质量奖的产品(2012年到期),也可申报本年度福州市产品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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