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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问题物业整改不力将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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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8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问题物业整改不力将被警告

 

N本报记者 杨永敏 见习记者 宿小庆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房管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区房管局、物业企业,尽快做好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项目整改提升工作,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黄、红牌制度予以警告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限制其参加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

据了解,从前期的检查情况看,物业服务小区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主要问题有小区卫生保洁、绿化养护不到位。小区卫生没有做到全天候保洁,尤其是傍晚时分垃圾未及时清扫;垃圾桶没有加盖密闭,垃圾桶桶体及四周污渍未清理;装修垃圾乱堆放;小区公共区域墙面和楼道乱张贴、乱涂写。绿化带内垃圾杂物多,杂草丛生、黄土见天,乔灌木未及时修剪,枯枝叶未及时清理。

检查还发现有些小区公共秩序管理不严格。架空层、楼道杂物乱堆放,车辆乱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绿化带,在小区公共区域随意乱挂晒,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区域随意停放。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小区路面破损、坑洼积水;安防监控系统损坏未修复,无法正常使用;消防栓玻璃破损未更换,消防栓无水,箱内消防水带、枪头缺损等。

此外,有些物业综合服务不规范。物业服务人员未统一着装,未挂服务标志牌。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及收费标准未在物业服务中心上墙公示。物业管理台账记录不健全。物业处值班制度不健全,无人值守,无人接听服务受理电话等。志愿服务和业主满意度测评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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