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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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国货”别异化成“采购本地货”
美感与官司
“给政府找麻烦”实质是拒绝监督
“吊瓶班”无人考上重点应怜悯而非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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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国货”别异化成“采购本地货”

 

N浦江潮

近日,武汉市政府通过一系列稳增长措施,其中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年度预算总额30%以上的份额,将专门面向本市中小企业采购”。据悉,山西、黑龙江等地也相继出台类似措施,均提出在政府采购环节优先考虑本地企业。(8月29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反垄断法和政府采购法都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地方政府优先采购本地货,看上去是人之常情,为何反垄断法和政府采购法均对此说不呢?

我想这主要是从大局着眼、从长远考虑。优先采购本地货,固然可在短期内让本地企业获益,但是,A地限制B地企业进入,B地也会限制A地企业进入,A地优先采购本地货,B地也会排斥A地货。如此,各地都画地为牢,构筑垄断壁垒,造成市场条块分割,阻碍资源优化配置,阻挠商品流通和市场竞争,最后的结果只会是“多输”,不可能有赢家。另外,由于采购对象受限,政府往往难以采购到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会不可避免地抬高采购成本,浪费纳税人的钱财。所以,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其弊远大于其利。

确实,无论是政府采购法还是相关国家政策,都要求政府优先采购国货,这是对一些政府机构热衷于“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过于偏爱国际名牌产品的有力纠偏。但是,正如真理向前多走一步就是谬误一样,“优先采购国货”不可与“优先采购本地货”同日而语,不能用前者推导出后者,不能把“优先采购国货”异化为“优先采购本地货”甚至“只采购本地货”。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不少地方为了保持经济增长,就曾出台过一系列保护本地企业、排斥外地企业的措施。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地方保护主义有了再次抬头的可能,有关方面不能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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