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福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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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8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4岁少年挟持8岁女孩
索要钱财未果,只好放人;前日少年被刑拘
 

N通讯员 义洲综 本报记者 张硕

本报讯 27日中午12时许,在福州打工的四川人杨某报警称,自己8岁的女儿当天上午被一名10多岁的男孩持刀挟持到台江区某小区的一间木板房里。该男孩把刀架在女儿脖子上并对其殴打、火烧,逼迫女儿拿钱。因为她女儿身上没钱,当天中午12时许该男孩才同意让其回家。

因该案涉嫌持刀抢劫,义洲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在对当事人详细询问的基础上,安排警力对案发现场及周边进行走访、研判,迅速锁定该持刀抢劫嫌疑人——14岁的四川少年小明(化名)。

当晚,民警赶到嫌疑人小明父母住处,小明不在家中,民警对其父母晓以利害关系,做好其父母思想工作。最终嫌疑人父母表示愿意配合民警工作。前日上午,嫌疑人的父母送小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嫌疑人小明对自己持刀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警方调查了解,嫌疑人小明是辍学少年。今年1月份因敲诈勒索被抓获,后因年龄未满14周岁未能处理;今年6月份因盗窃被台江区宁化派出所抓获,因年龄问题也未能处理。小明的种种表现早就被民警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这次小明又一次犯案后,警方核实发现小明刚满14周岁。目前,该少年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台江刑侦大队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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