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伟 通讯员 榕警
本报讯 开学了,校车安全再次进入公众视线。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就该市校车登记管理、资质申请以及标牌发放等工作,警方出台了具体细则。按照规定,福州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和司机,要在9月20日前提出申请,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主动告知,避免延误。各地应在9月10日前,将经核实后的辖区校车及其驾驶人情况,通过市交巡警支队文件传输系统,发送到车管所、驾管所。
获驾校车资格至少过四道槛
警方介绍,司机要向县(市)区交巡警(交管)大队提出校车驾驶资格申请。后者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审核完毕。
司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允许开校车: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值得一提的是,对审核通过的校车司机,警方要在其驾照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这样以后现场执法时,就可一目了然。同样,如果被取消校车司机资格,该司机的驾照上也会专门签注。记者了解到,除了违反以上所述4个条件,如果司机自己提出注销申请的,或者患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都会被注销驾驶校车资格。
校车半年一检
核发的校车标牌,分前后两块,分别放置于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校车标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得超过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
警方规定,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警方同时也设计了校车的“退出机制”。如果校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或者校车使用许可被注销或者撤销的,警方应要求学校或者校车公司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志,并将校车标牌收回。
考虑到校车多在小学和幼儿园使用,警方还专门说明,小学生专用校车在办理注册登记时,不得签注为“幼儿校车”,但在我省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可以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作为非专用校车接送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