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杨亚茹
本报讯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村民,因申请“合表用户”资格,需要办理房屋租赁证。村民们跑了仓山区房管局、建设局等住房管理部门,相关部门都告知村民,房屋租赁证办不了(详见8月22日A16版)。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市民办理房屋租赁证,所需材料齐全后,到区房管局(房地产管理局)产权交易登记科办理即可。
记者随即采访了仓山区房管局,专门负责办理房屋租赁证的陈先生告诉记者,租赁证可在所在区房管局产权交易登记科办理。市民在办理租赁证时,须备齐以下材料: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治安租赁证”,房屋产权证,户主纳税证明,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一些市民反映的没有“纳税证明”和“治安租赁证”的问题,陈先生也给出了答复:“这些材料缺一不可。没有纳税证明的,要去税务部门办理,治安租赁证可直接在辖区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