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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烧伤儿童可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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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9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莆田烧伤儿童可申请救助

 

本报讯 莆田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中未超过14周岁的烧伤患者明年可申请烧伤儿童救助基金。昨日记者获悉,莆田出台《烧伤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救助对象为低收入家庭,要求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含两倍);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指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月收入未超过当地最低工资的1.6倍,救助对象是外来务工人员的直系亲属,且在莆田生活不超过14周岁的烧伤患者,也可接受救助。

烧伤儿童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一次,总额不超过15万元。  (本报记者 黄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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