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智飞
本报讯 孩子贪玩,在家旁边的一个抓娃娃机中,竟然抓到一盒香烟(详见本报8月24日报道)。开学伊始,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中小学校门口,发现很多店面在出售烟酒,且不询问购买者的年龄,即使是小孩子,店主也会将烟酒卖给对方。
在逸夫小学门口,有四五家店,基本上都是出售零食、玩具,但也有几家在销售烟酒,这些烟酒摆放在低层货架上销售,店面柜台上并没有“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店老板表示,店里的烟酒基本上都是成年人来购买,只是有时候家长不方便,常让小孩子来代买。“我们一般都不会去问,小孩子自己吸烟喝酒,得家长管。”店主说。
在哲理中学门口的学生街,数十家便利店则都在出售烟酒。一位黄姓店主表示,中学生抽烟喝酒现在都比较常见,许多学生就是在他那里买烟,自己做点生意也不愿意多问。
筱塘小学的英语课林老师说,附近店面虽有出售烟酒,但还是比较少看到学生抽烟、喝酒。若看到,老师会教育学生,并警告向学生出售烟酒的店面,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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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六十七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