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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了母亲财产又赶走继父
女儿不仅要求重病母亲离婚,还取走她的积蓄;南平市妇联多次协调无果,协助继父起诉女儿
 

N见习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南平妇联了解到,南平一位六旬依姆李阿姨,因为女儿不愿支付她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用,被告上了法庭。原来,两年前,李阿姨突发脑溢血瘫痪,唯一的女儿不仅不照顾她,还担心她过世后财产会被继父抢走,强迫她和继父离婚,并偷偷取走了她的六万多元积蓄。

母亲重病瘫痪女儿不来照顾

据南平市妇联介绍,李阿姨今年六十多岁,丈夫去世已久,儿子也因故去世,只剩下一个女儿照顾她。几年前,在朋友的介绍下,李阿姨认识了年过八旬的王老伯。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两个孤单的老人走在了一起。孤寡老人找到依靠,这本是件喜事,没想到李阿姨的女儿却强烈反对。但李阿姨和王老伯顶住压力,结婚了。

一年后,李阿姨突发脑溢血,经过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可是却瘫痪了。眼看母亲的病情严重,女儿生怕母亲突然离世后,财产会被王老伯霸占,于是,女儿强迫李阿姨和王老伯离婚,随后把李阿姨送到养老院。遭受这样的变故,李阿姨的身体更差了。

霸占母亲财产还拒付医药费

离婚后,王老伯尽管年事已高,但还是很惦记李阿姨,时常去养老院照顾她。可是,女儿却说他们已经离婚,将继父赶走,还将母亲多年来的所有积蓄共六万多元从银行取走。王老伯无奈,向南平妇联求助,工作人员告诉王老伯,只有和李阿姨复婚,才能名正言顺地照顾她。

王老伯立即到养老院接出李阿姨,两人到民政局办理了复婚,随后,王老伯带李阿姨到市医院治疗。在王老伯的悉心照料下,李阿姨的病情有所好转。可是,王老伯退休金微薄,难以支付医疗费。王老伯只好找到李阿姨的女儿,请求她帮忙。然而,女儿一口拒绝继父的要求。南平妇联也多次出面,找李阿姨的女儿协商,可是她的态度坚决,拒付医药费。

随着医疗费与日俱增,王老伯只好代李阿姨向法院起诉。近日,法院判定,李阿姨的女儿应将积蓄归还。可是女儿却表示,钱还给母亲相当于被王老伯占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此时,李阿姨的医疗费用已高达四万多,急需这笔钱支付。

近日,南平妇联代王老伯拟好申请强制执行书和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书,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李阿姨女儿承担赡养义务。法院也将尽快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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