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袁丽群
本报讯 7月4日下午5时许,福州市仓山区福峡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大型客车驶上非机动车道,与骑自行车的何先生相撞。交警认定,大型客车司机林某负全部责任。何先生因多处受伤,住进福州市第二医院。
“7月25日保险公司转给我们一万元,这是对方最后一次给的钱,加上之前分期给的三万两千元,对方一共赔付了四万两千元。”何先生的女儿告诉记者,父亲一共做了三次手术,对方赔付的钱根本不够。记者随后在何先生提供的医院缴费清单上看到,到9月1日止,伤者何先生共花费医疗费七万八千余元。
何先生的女儿称,多年前母亲出车祸,因为家中贫寒没能及时治疗,母亲双腿残废,父亲出事故伤到小腿后,她一心只想及时治疗,司机预赔的医药费不够治疗,她还向家里的亲戚借了两万元。“父亲54岁了,是中铁十九局的工人,从重庆老家到福州来务工,却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情。”女儿哽咽着说,老家远在重庆,家里76岁的奶奶照顾双腿残废的母亲,弟弟要上学,父亲住院让一家人疲惫不堪。
何先生女儿告诉记者,根据福州安豪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规定,客运司机出事故需要赔偿时,需要由公司承担一部分。客车司机曾表示他无力赔偿那么多钱,女儿就联系了公司负责人,但面谈的要求却被拒绝,现在索性不接电话了。
随后记者拨通了该公司电话,负责人林先生表示,这只是很平常的小事故,要是根据对方的医疗费出钱,恐怕是无底洞,伤者称自己没钱治疗,是很多家属的通常举动,他们不会和伤者家属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