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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法院5日对“小悦悦”案作出一审宣判,案件被告人即肇事司机胡军被判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军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因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胡军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医疗费,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