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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投资是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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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9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朝投资是噩梦”?
朝中社反驳中企指责
 

N环球时报

朝中社5日发表朝鲜对外经济投资协作委员会发言人的谈话,驳斥中国公司“投资朝鲜被骗”的指责,称中国辽宁省西洋集团应对其和朝鲜公司的合同毁约负主要责任。

中企称2.4亿元“被套”

8月2日,一篇题为《西洋集团在朝鲜投资的噩梦》的文章开始在网络上传开,西洋集团称投资朝鲜2.4亿元人民币“被套”。文中称,西洋集团4年多时间在朝鲜建成现代采矿场,年生产50万吨铁精粉,2011年4月开工。“朝方为了拉西洋集团去朝鲜投资,采用欺骗加许愿的手段。”文章称,经过3个多月中方手把手的培训,朝鲜工人掌握了铁精粉生产技术,生产出3万多吨铁精粉。但2011年9月,朝方突然提出与合同完全相违背的16个问题,包括中朝两国工人同工同酬,缴纳土地租赁费、工业用水使用费和资源税,禁止排放污水、废水等。遭西洋集团拒绝后,2012年2月,朝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驱逐西洋集团中方人员。

朝媒指中企有致命责任

朝中社5日发表文章称,从法律上分析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看,西洋集团反而负有更致命的责任。自合同生效后近4年来,西洋集团以实物兑现自己的出资义务只有50%左右。因此,合同双方就一期投资完毕时间表和开工问题重新进行协商,但未达成协议。至于西洋集团所称的朝鲜违背合同的16个问题,该发言人称,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合营法”签订合同,因此从法律上来看,与之相应地履行合同是理所当然的义务。

投资前必须了解朝政策

《环球时报》记者在投资朝鲜的中国商人中有一些朋友,对朝鲜投资环境有一定了解。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朝鲜的投资环境都不尽如人意,但现在,这一切都在发生较大的改变。对一家企业在朝鲜投资失败发出的抱怨,朝鲜政府能给予回应,是不多见的。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朝鲜现在非常在意本国投资环境的形象,开始重视中国民间资本对朝鲜的投资。对中国企业来说,投资前必须对朝鲜的政策和法律有全面详细的了解,同时意识到朝鲜的管理结构和中国有非常大的不同,谨慎做好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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