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老公打了,要做司法鉴定,该怎么办?”昨日,福州王女士打进电话,气愤地跟主持人说起了自己遭遇家暴的过程。
王女士说,事情发生在前日晚上,丈夫李先生的一位好友生日,丈夫喝醉了。
回到家后,李先生带着酒气进了卧室,把已经睡着的王女士吵醒了,王女士很生气,就多说了几句,丈夫听了就火,借着酒劲,打了王女士一巴掌,还踢了她的肚子。王女士火了,也把丈夫抓伤了。
第二天,王女士就跑回娘家,和丈夫冷战了起来。好友听说了王女士的事情,纷纷建议她去做司法鉴定,留下证据。
为此,主持人特意请教了福州一家司法鉴定所的有关专家,帮王女士询问了有关司法鉴定的问题。
做司法鉴定,到医院还是司法鉴定所?
答:医院日常对患者做出的医疗诊断,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俗称看伤。而验伤这事,还得交给司法鉴定所的法医。法医会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做出伤者的伤情等级。而法医做出的司法鉴定书,具有法律效力。
不同的伤情,承担的责任为何不同?
答:我国法律规定,伤情等级达到轻伤以上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不构成轻伤,只是轻微伤,则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做司法鉴定,能不能自己找司法鉴定机构?
答:目前,做司法鉴定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委托的,没有委托,司法鉴定所一般不做司法鉴定。如果公安机关不开具伤检委托书,可以去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对于鉴定机构,也一般由公安机关指定。
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
答: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