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7版:特别报道
3上一版  下一版4
 
12岁女童自捆手脚 谎称被抢劫猥亵
公厕内遭强奸 少女不敢呼救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2年9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2岁女童自捆手脚 谎称被抢劫猥亵
事发广州;原来女孩是为证明自己“有胆识”
 

N广州日报 信息时报

核心提示:光天化日之下,两名男子强行闯入民宅,将一名12岁女童按倒地上、胶布封口、绳索捆绑,继而强迫服药、实施猥亵,最后抢走现金,并在现场留下一张剪报字条后扬长而去……

一宗情节离奇、性质恶劣的抢劫案件,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佛山市三水公安分局西南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前日,三水警方通报案情,经过侦查,案情真相大白于天下:竟然是报案女童为了练胆而自导自演的一场抢劫猥亵案。

女童报案称大白天被抢劫猥亵

8月31日晚8时许,一名女童在叔叔的陪同下到广州佛山三水公安分局西南派出所河口社区民警中队报案。

当天16时30分许,这名12岁的女童小丽(化名)正在家中睡午觉时被一阵拍门声惊醒,小丽打开门后发现是两名陌生男子,准备关门时却被强行进入。两男子用手掐着小丽脖子将其按倒在地,在屋内找出绳子将小丽手脚捆绑,并给其喂食6颗药丸后用胶布封口,随后两男子竟还对小丽实施殴打和猥亵,最后在屋内翻搜财物,抢走现金2000多元,并在现场留下了从印刷品上的剪切下来的字体粘成的字条,内容是:“刘×,我是你前老公的孩子,如果你报了警,你们的家人会……”16时45分许,小丽的哥哥回家发现了被捆绑在屋内的小丽。

作案时间短“老手”也无法完成

办案民警侦查后发现此案疑点重重。首先是作案时间短。据小丽报称的作案时间仅短短十多分钟,且作案用的绳索、胶布均是来自事主家中,根据民警的办案经验,即使是多次作案的“老手”也难以在如此仓促的时间内实施完事主供述的犯罪过程;其次,民警调查了解到字条中提及的刘某为小丽的祖母,但其祖母及家人反映并无“前夫”此人。

该负责人表示,民警经向小丽邻居、住家附近店铺老板等人员走访及对周边视频监控资料的查阅,均未发现小丽所说的嫌疑男子,而且民警发现小丽在讲述嫌犯暴行时并无太大的情绪波动,对于一个仅12岁的女童来说似乎有悖于常理。

只为练胆量自导自演“抢劫案”

民警提出由小丽父母再与小丽进行一次关于案情的交谈。交谈中,细心的民警发现小丽在复述案情时与对警方的供述有两处明显不同,民警遂提出疑问,小丽突然闪烁其词、神态慌张。

9月3日,小丽在父亲的陪同下再次来到河口社区民警中队,正如办案民警所料,此次到来,小丽就其于8月31日报称的抢劫案进行了澄清和撤销。据介绍,小丽父母因工作关系平时很少回家,由于缺少关爱,小丽没有什么朋友,性格较为孤僻,极度缺乏自信,为了向一位同班同学逞强,证明自己“有胆识、有胆量”,先是拿了家里的现金,继而自导自演了这起曲折离奇的入屋抢劫案。

民警随后追回了失物,因小丽未到法定年龄,警方不予处罚,只对其作教育处理。12岁的女童竟然采用如此极端、复杂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胆识”,如果父母们能给青春期的孩子们多一点关爱,多一点关心,多一点关注,他们完全可以用另一种健康、积极的方式来宣告自己的存在。

今日最热荐稿

女童自捆手脚谎称被抢劫

最佳推荐理由:

缺少父母关爱,让小女孩心灵扭曲,父母们该觉醒了!

——读者永远的沸羊羊

(该读者获稿酬20元)

 
下一篇4  
 
   
   
   
关闭